2016-06-22
105年休閒農場合法化輔導申請
105年休閒農場合法化輔導申請說明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5年05月30日
發文字號:台教農第105010號
主旨:檢附105年度休閒農場合法化診斷輔導申請表,敬邀會員農場申請合法化診斷輔導。
說明:(1)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於104年4月28日完成最新修訂,使休閒農業經營及發展環境更加完善;由於協會多年來仍有會員尚未取得休閒農場登記證,經行政院農委會敦促,自今年度起於「農業綠色旅遊及環境加值發展計畫」下增列「合法化診斷輔導作業」,鼓勵尚未取得休閒農場登記證、或5年換證未通過之會員場,透過產官學研的傾力輔導,提升通過之機率與機會,成為合法經營之休閒農場,期提供遊客一個安心安全的旅遊場域,增加入園人數、提高政策產業輔導效果、促進農場經營績效與服務品質的提升。
(2)今年首年重點為合法化診斷與對策研議,敬邀有意願之農場、農園、畜牧場、家禽場等經營場主動報名參加輔導,邁向合法化經營。
農委會自今年起委辦協會增列「合法化診斷輔導」,鼓勵尚未取得休閒農場登記證 、或5年換證未通過之會員場,透過產官學研的輔導,成為合法經營之休閒農場,期提供遊客一個安心安全的旅遊場域,增加入園人數,促進農場經營績效與服務品質的提升。
※填寫申請報名表後,經輔導顧問團書面審核通過,可入選今年合法農場診斷輔導農場。
※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105年7月15日(週五)前將申請表,傳真至02-27580785或Email:[email protected]秘書處收,完成申請程序。